作為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者,我們經常聽到“雙重預防機制”和“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這兩個名詞,這兩者都和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息息相關,那么二者有何區別和聯系呢? “雙重預防機制”和“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的定義 什么是“雙重預防機制”? 簡單的說,“雙重預防機制”是指各地區、各有關部門為抓住辨識管控重大風險、排查治理重大隱患兩個關鍵,不斷完善的工作機制。 什么是安全生產標準化? 安全生產標準化,是指通過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排查治理隱患和監控重大危險源,建立預防機制,規范生產行為,使各生產環節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的要求,人(人員)、機(機械)、料(材料)、法(工法)、環(環境)、測(測量)處于良好的生產狀態,并持續改進,不斷加強企業安全生產規范化建設。 二者在安全管理中的作用 安全生產標準化是先進安全管理經驗本土化的舉措 在《國務院安委會關于深入開展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的指導意見》(安委〔2011〕4號)中,明確指出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是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必要途徑,是強化企業安全生產基礎工作的長效制度,是政府實施安全生產分類指導、分級監管的重要依據,是有效防范事故發生的重要手段。安全生產標準化給出了加強安全管理的具體途徑和方法。 雙重預防機制詮釋了安全管理就是風險管理的內涵 雙重預防機制建設的根本任務是通過風險管理全面辨識并管控各類危險源,從而解決“想不到”的問題。在此基礎上,針對我國事故防控出現的屏障(措施)漏洞多、有效性差等主要矛盾,開展隱患排查治理,重點整治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以及管理缺陷等專項措施,堵塞屏障上的缺陷、漏洞,使防控屏障(措施)能夠發揮應有作用,有效遏制因防控屏障(措施)無效、低效而導致的事故高發,解決“管不住”的問題。雙重預防機制建設覆蓋了企業安全發展的方方面面,是契合企業安全發展水平的有效做法。 二者之間的聯系 安全標準化作為一個體系管理工具,覆蓋要素比較多,比如:領導作用、變更管理、設備完整性、承包商等,這些要素全都是風險管控措施,都可以認為是雙重預防機制中風險管控的具體做法和標準。 雙重預防機制中關注對設備設施、作業活動等可能直接導致事故發生的原因,辨識、分析出其中的風險,制定管控措施,進行分級管控,并對風險管控措施的有效性進行監控(隱患排查治理),可以作為安全標準化的要素組成部分。 對企業而言,可以通過雙重預防機制建設,采用科學有效的分析方法(SCL、JHA、HAZOP、LOPA),對企業風險進行辨識、分級、管控,提升本質安全水平;可通過對標安全生產標準化中的各級要素運行,提升企業綜合管理水平。 總的來說,通過雙重預防機制建設,抓重點、抓關鍵,通過安全標準化運行,抓全面、抓系統。雙重預防機制建設是根本,安全標準化是載體。二者相輔相成,互為補充促進。 雙重預防機制是目標和目的,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是方法和手段。總之,雙重預防機制和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都是企業進行安全管理所必須實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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